主送:院屬各單位
《資源環(huán)境學院研究生學位論文盲審工作管理辦法》已經2021年11月22日學院教授委員會審議和2021年11月23日學院黨政聯(lián)席會議研究通過,現(xiàn)予以印發(fā),請遵照執(zhí)行。
資源環(huán)境學院
2021年11月30日
資源環(huán)境學院研究生學位論文
盲審工作管理辦法
為提高學院研究生培養(yǎng)質量,加強研究生學位論文質量監(jiān)督,根據《西北農林科技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盲審工作管理辦法》( 校研發(fā)〔2021〕70號)有關精神,特制定本管理辦法。
第一條 研究生學位論文盲審(簡稱“盲審”)是指在學位論文送審及評閱過程中隱去研究生、導師以及評閱專家姓名等個人基本信息的“雙盲”評閱,每篇學位論文盲審評閱專家一般為3位校外同行專家。
第二條 博士學位論文盲審
博士研究生的學位論文盲審程序按照《西北農林科技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盲審工作管理辦法》校研發(fā)〔2021〕70號,以及《資源環(huán)境學院關于進一步做好博士學位論文盲審工作的意見》資環(huán)〔2021〕6號,有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第三條 碩士學位論文盲審
(一)盲審范圍及比例
學院擬對2022屆畢業(yè)碩士研究生按照不低于50%的比例進行盲審;2023屆及以后的畢業(yè)碩士研究生全部進行盲審。
(二)工作程序
申請6月份、8月份和12月份學位答辯的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和全日制專業(yè)學位碩士研究生分別于當年4月20日、6月20日和11月10日前提交學位論文及資格審核材料,由學院組織進行論文送審。
(三)結果認定及應用
碩士學位論文盲審結果分為“同意答辯 ”、“同意經過小的修改后答辯(可不再送審)”、“同意進行較大修改后答辯(答辯前必須重新送審)”和“不同意答辯”4種。其中“同意答辯”和“同意經過小的修改后答辯(可不再送審)”認定為盲審通過,“同意進行較大修改后答辯(答辯前必須重新送審)”和“不同意答辯”認定為盲審不通過。
1. 三份盲審結果均為盲審通過時,可直接申請答辯。
2. 盲審結果中有一份為同意進行較大修改后答辯(答辯前必須重新送審)時:
(1)申請人應按照評閱意見認真修改論文,經導師同意后將修改后的論文送原評閱人復評。復評結果為盲審通過,可申請答辯;復評結果為盲審不通過,本次申請學位終止。
(2)若申請人及導師對專家評閱結果有異議,可提出申訴,按照《西北農林科技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盲審工作管理辦法》(校研發(fā)〔2021〕70號)有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3. 盲審結果中有2份及以上為盲審不通過,本次申請學位終止。
第四條 申請人在收到評閱意見書后,應按評閱意見認真修改論文,填寫“博士/碩士學位論文修改說明表”,經導師簽字同意后,6個月內完成學位論文答辯,逾期須重新送審。
第五條 學位論文中存在需要保密的研究成果,應在送盲審時進行適當處理。涉密的學位論文按照涉密學位論文相關管理辦法執(zhí)行。
第六條 盲審費由學院和導師共同承擔,其中學院承擔比例不低于50%,具體根據當年研究生教育經費情況確定。
第七條 本辦法自發(fā)布之日起施行,由資源環(huán)境學院負責解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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